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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部署,激发家庭农场发展活力,持续助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拟于2024年9月举办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和家庭农场主,共计120人。

  二、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4年9月

  培训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培训时间为5天(含报到和返程),培训班具体举办时间和地点见报到通知。

  三、培训内容

  培训班以“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安排4次专题讲座、1次案例教学、2次研讨交流、2次现场教学。

  (一)专题讲座

  1. 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

  2. 典型省份家庭农场发展经验与实践

  3. 家庭农场名录库和 “一码通”管理服务机制

  4. 家庭农场“随手记”软件实操

  (二)研讨交流

  以构建“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词云图和“如何实现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行研讨交流。根据培训班人数分组进行结构化研讨,在组长主持下每组按研讨流程安排输出研讨成果。

  (三)案例分享

  邀请优秀的家庭农场主结合自身实践讲解家庭农场创新发展的方法路径。

  (四)现场教学

  赴当地相关单位和创新发展的家庭农场开展现场教学。

  四、培训费用

  1. 培训费为2000元/人。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另收。上述费用统一出具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发票,发票项目为培训费。培训班现场刷卡或扫码支付,开具发票前请学员主动提供所在单位纳税识别号或信用代码。往返交通费自理或由派出单位承担。

  2. 2024年度“聚力强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军带头人培育计划学员免收培训费,按标准缴纳食宿费。

  五、报名及注意事项

  1. 学员直接通过“中国农民合作社”微信公众号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

  2. 培训班报到通知(含举办时间、地点、食宿费标准等)将在开班前10天发送给报名学员。

  3. 报名人员需提前缴纳200元培训费定金,现场报名时冲减培训费。缴纳定金的方式请关注“中国农民合作社”微信公众号,参照公众号上培训通知的链接缴费,缴费完成视为报名成功。若因故不能参训则定金不予退还,所缴定金如需开具发票请于培训班开班后2周内联系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4. 参训学员报到时提交《参训学员(参会人员)健康管理表》(见附件2)。有明显身体不适的学员请勿参训。

  5. 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请遵守培训纪律和作息时间,准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得安排与培训内容无关的事项,严禁外出参加各种聚会、拜访、宴请等,不得饮酒,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联 系 人:林老师 010-59197728(兼传真) 15711443519

  马老师 010-59197735  13051622217

  张老师 010-59197738  13241008586

  周老师 010-59197722  13466444075

  附件:1.培训班报名表

              2. 参训学员健康管理表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

  2024年7月29日

相关附件:

1.培训班报名表

2. 参训学员健康管理表

详情请见:http://www.gbxy.agri.cn/xwzx/tzgg/202407/t20240731_4452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