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习公告 > 详情

关于举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与发展(2023) ——农民合作社与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研讨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提升、融合互促,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将于12月在北京举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与发展(2023)——农民合作社与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目标

  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主题,重点使学员深入了解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及任务,精准理解相关政策,提升规范化建设、风险控制和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增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拓宽投融资渠道,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产品营销实践中更好地实现品牌化和产业化,有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致富。

  二、研讨对象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经管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新农人等,共300人。

  三、时间地点

  时间:12月8日—12日,其中8日报到,12日返程。

  地点: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昌平区霍营黄平路209号),乘车路线见附件2。

  四、研讨内容

  研讨内容设置政策解读、法律规范、品牌营销、电商创业等四大板块,以专题讲座、案例教学、专家答疑、圆桌论坛、社企对接、产品推介和联谊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

  (一)政策解读板块

  以专题讲座的形式,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支持政策,农业农村投融资重点产业与“信贷直通车”政策等内容,邀请农业农村部相关领导授课。

  (二)法律规范板块

  以专题讲座和互动答疑的形式,围绕涉农市场主体法律风险控制等内容邀请涉农法律专家等授课交流。

  (三)品牌营销板块

  以专题讲座和主题论坛的形式,围绕农产品未来发展趋势、农产品品牌价值体系、农产品包装、农产品销售渠道等内容,邀请资深品牌专家授课分享与互动答疑。

  (四)电商创业板块

  以专题讲座和主题论坛的形式,围绕农产品电商经营的方式方法与实操技巧等内容,邀请相关专家和社会知名企业高管等授课交流与互动对接。

  五、相关活动

  (一)互动交流

  农产品品牌论坛:邀请专家和企业高管分享农产品品牌价值体系、农产品销售渠道等内容,帮助主体在农产品营销实践中更好地实现品牌化。

  农业社会化服务论坛:邀请农业农村部相关处室负责人、地方政府领导、行业专家、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高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分享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具体举措与服务方案,以及地方实践成功案例等,并邀请学员与嘉宾进行互动交流。

  农产品电商论坛:邀请著名电商平台高管介绍新媒体平台的内容制作、宣传推广和农产品直播带货发展趋势等。邀请优秀经营主体代表介绍农产品电商经营的方式方法与实操技巧。

  新型经营主体圆桌论坛:优秀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代表交流创业经验与心得。学员针对发言代表分享的主题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提问互动。邀请相关专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发言内容予以点评。

  优质农产品推介路演及现场直播带货:遴选学员代表以路演形式介绍所经营农产品的卖点特色,并进行直播带货。

  学员联谊活动:以“新时代·新起点·新征程”为主题开展学员联谊活动。

  (二)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发展指数报告(2021—2022年)发布

  发布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发展指数报告(2021—2022年)。

  (三)线上直播

  优质农产品推介路演;学员联谊活动。

  (四)产品展示

  研讨班培训场地将设置产品展示区,有意愿展示的参训学员可提前与主办方工作人员联系,确认信息后可携带含包装的特色产品到班展示。

  六、费用及报名方式

  1. 培训费(含学费、食宿费、教材等费用)每人2400元,往返交通费学员自理(2023年度聚力强社学员培训费与食宿费全免;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辅导员班学员和聚力强社荣誉学员参加活动免培训费,按标准缴纳食宿费1400元;2023年度兴农会员2100元)。培训费采用现场缴费的方式,可刷卡或扫码支付,由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开具发票(发票项目:培训费)。学员开具发票前请主动提供所在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或信用代码。

  2. 请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需求组织人员参加,学员也可直接通过微信渠道或电子邮箱报名,于11月22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1)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以预缴定金为准,额满为止。

  3. 培训名额有限,有意参加培训的学员需预缴200元定金,现场报到时冲减培训费。缴纳定金的方式请关注“中国农民合作社”微信公众号,缴费完成视为报名成功。若因故不能参训则定金不予退还,所缴定金如需开具发票请于培训班开班后2周内联系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4. 所有参训学员报到时提交《参训学员(参会人员)健康管理表》(见附件3)。有明显身体不适的学员请勿参训。

  七、联系人:

  周老师    010-59197722

  林老师    010-59197728(兼传真)

  马老师    010-59197735

  报名邮箱:hzspxbm2015@126.com

  附件:1.报名表

              2.乘车路线

              3.参训学员(参会人员)健康管理表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

2023年10月10日

相关附件:

1.报名表

2.乘车路线

3.参训学员(参会人员)健康管理表

详情请见:http://www.gbxy.agri.cn/xwzx/tzgg/202310/t20231012_4325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