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的通知》等部署要求,全面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将举办2期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专题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第一期:农业综合执法案卷评查示范培训。结合案卷评查具体标准,采用教、学、练一体化培训模式,就农业行政执法案卷制作中的执法主体、当事人、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规范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全面讲解,引导学员开展模拟案卷撰写,辅之以专家点评,纠错释疑,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同时开展现场教学,通过示范典型引领,切实提升农业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水平。
第二期: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采用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现场教学等方式,结合农业综合执法重点领域,就近年来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大案追踪案例、优秀案卷等相关执法案例,进行案例教学,提升农业执法人员准确适用法律、妥善调处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2023年11月28日-12月3日,福建省厦门市;
第二期:
2023年12月12日-17日,海南省琼海市;
每期培训班6天,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700元/人/期(含教师课酬、教学场地、培训资料等费用),报到现场刷卡交费;住宿统一安排,住宿费及往返交通费自理。
五、报名方式
1.相关部门可结合实际需求组织人员参加,请将报名表(见附件)发电子邮件至nyzhzfpx@163.com。
2.第一期请于11月21日前报名,第二期请于12月1日前报名。
3.开班前5天向报名学员发送短信,告知培训班具体培训地点、住宿费用标准等事宜。如果临开班前发生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件,主办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培训时间或地点,请以最终通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请各位学员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报到前自觉监测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建议暂缓报到。
2.培训班将为学员购买培训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请在报名表填写身份证号码,开班前未提供身份证号或身份证号填写错误的,视为自动放弃保险。
3.为提高培训质效,解决学员实践难题,学员可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执法疑点难点问题与报名表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届时将在培训班上予以解答。
4.本通知可通过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农业农村法治”查询。
联系人:王老师 010-59197710 13910060924
刘老师 010-59197689 18810936921
附件:研讨班报名表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
2023年11月9日
相关附件:
研讨班报名表
详情请见:http://www.gbxy.agri.cn/xwzx/tzgg/202311/t20231110_43419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