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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形式,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农村改革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我院拟举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专题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从事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

  (二)乡镇干部、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经营管理人员。

  (三)从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的相关科研单位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专题培训班全年共安排3期:

  第一期拟于5月在浙江省温州市举办;

  第二期拟于6月在云南省大理市举办;

  第三期拟于9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举办。

  每期举办6天(报到和返程各一天),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将于开班前10天另发报到通知。

  三、培训内容

  (一)政策解读。重点学习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等内容。

  (二)地方实践。重点学习典型地区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践等方面的有益探索和经验做法。

  (三)现场教学。学习典型地区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与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经验做法。

  (四)研讨交流。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讨交流。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3000元/人(含师资、伙食、培训场地、培训资料、现场教学、意外保险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由学院代收。上述费用统一开具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发票(发票项目:培训费)。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团体报名15人及以上可安排一个免费学习名额(住宿费自理)。

  五、相关事宜

  (一)接受单位统一报名和个人报名,报名请发送电子版报名回执(附件1)至邮箱ngytdzx@163.com。

  (二)培训班将为参训学员购买意外保险,请务必在报名回执中正确填写身份证号,填写错误或未提供身份证号,视为学员自动放弃。

  (三)参训学员可通过银行转账、线上缴费(附件2)和报到时刷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纳培训费用。

  (四)请参训学员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参训前自觉监测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建议暂缓参训。

  六、联系方式

  张  良:010-59197749,18311396630(微信同号)

  晏  妮:010-59197756,18811797132(微信同号)

  朱信利:010-59197744,13161885990(微信同号)

  报名邮箱:ngytdzx@163.com

  附件:1.报名回执

            2.线上缴费流程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

  2024年3月18日

相关附件:

1.报名回执

2.线上缴费流程

详情请见:http://www.gbxy.agri.cn/xwzx/tzgg/202403/t20240318_4390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