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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助力乡村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区、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主管部门及下辖单位,农垦管理部门,有关农业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团: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立足农村产业一线优势,进一步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带动乡村产业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院拟举办4期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助力乡村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农技推广系统主管部门、乡村产业发展主管部门,相关领域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  5月中下旬             宁夏银川

  第二期  7月中下旬             内蒙古海拉尔

  第三期  8月下旬或9月上旬     青海西宁

  第四期  12月中上旬            黑龙江哈尔滨

  每期培训时间6天,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加强种业安全建设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现代农业信息化建设,智慧农业技术体系及发展趋势,三产融合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乡村人才振兴与农技人员服务能力提升,农产品品牌建设推动产业发展,农技推广方式方法创新等。

  培训以专题讲座、案例教学、研讨交流和现场教学等方式结合进行。

  四、收费标准及证书

  培训费用2800元/人(不包含往返交通费用和住宿费)。住宿统一安排,住宿标准开班前另行通知。为保证资金安全,培训采取报到后现场收费方式,可刷卡或使用微信缴费,培训结束时统一开具发票,颁发培训证书。

  五、报名方式

  1.为了便于培训组织管理,参加第一期培训学员请于4月30日前报名;第二期培训学员请于6月28日前报名;第三期培训学员请于8月9日前报名;第四期培训学员请于11月28日前报名。报名可通过传真和电子邮箱。如有人员调整或补充报名,请于开班前及时联系会务组。

  2.每期培训班的具体报到时间地点、住宿费用、日程安排、缴费方式等事宜在开班前以补充通知形式直接通知本人,不再另行印发培训通知。

  3.请详细填报个人联系信息,规范正确填写报名表中姓名和身份证信息,用于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开班前未提供身份证号的,无法购买保险,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事项

  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有严重基础病或开班前有发热、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人员,请及时诊治,暂缓参训。

  联 系 人:姚老师、戈老师

  联系电话:010-59197783    15801313302(同微信)

  010-59197786    13651287303(同微信)

  传    真:010-59197783

  电子邮箱:xccyfzpxzx@163.com

  附件: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助力乡村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训班报名表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    

            2024年3月22日  

相关附件:

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助力乡村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训班报名表

详情请见:http://www.gbxy.agri.cn/xwzx/tzgg/202403/t20240322_4392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