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多样化发展途径,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的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于10月11日至1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成功举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专题培训班(第四期)。来自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南、甘肃、新疆等11个省份的近200名学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二级巡视员余葵、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二级调研员(主持工作)罗晓和出席开班式。
本次培训采取主题报告、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开展,邀请了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临清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等多相关单位的领导和专家,深入解读了中央关于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政策要求,着重强调了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实施规范,深入细致介绍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特别是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上的做法经验,全面解读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重点分析了农村财务管理常见问题并提出规范建议,有效增进了学员们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方面的理解深度和业务实操水准。
培训班围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组织学员赴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唐昌镇战旗村、安德街道广福村、寿安镇岷江村、万春镇高山村、彭州市桂花镇金城社区、龙门山镇渔江楠村鱼凫湿地、新都区新繁街道汪家村、斑竹园街道三河村等地展开现场教学,学习当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方法和经验,探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新思路。通过实地考察学习和与村干部深入交流,学员们加深了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理解,拓宽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工作的思路,丰富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践的领悟。
培训期间,学员们表示培训内容深刻切实,形式丰富多样,安排科学合理,学习过程中在思想上拓展了广度、提升了高度、增加了深度,达到了有效掌握政策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效果,为改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工作方法、进一步推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夯实基础。
近日,财政部修订出台了新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3〕14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我院将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优化培训设计,开展相关专题培训。
详情请见:http://www.gbxy.agri.cn/xwzx/pxdt/202310/t20231017_432848.htm